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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第十中学食堂管理奖惩制度
发布日期:2018-09-10    发布人:
 

为了保证学生用餐的安全,全体食堂职工必须以食品卫生的要求和制度,做好每一点。如有违反其规定处于经济处罚。标准如下:

一、上班必须穿好工作服,带好工作帽,进入熟食间,手必须消毒,打饭时必须带好口罩。以上违反者每次罚款十元。

二、进出门时必须随手关门,未关者每次罚款五元。

三、饭盒必须清洗干净,消毒后进专间存放,如发现有不干净和脏物,每次罚款十元,以此类推。

四、不准私自拿食品吃和藏任何食品。违者每次罚五十元。

五、做到3天剪指甲一次,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。

六、不准佩戴戒指、手链。私人物品只能存放在休息室。

七、上班不无故缺席,迟到,早退,平时不在外面就餐,如有身体不适及有关不能工作时,及时请假,以保证师生的安全。

八、不准私自开煤气,有特殊需要,必须通过厨师长同意。违者每次罚50元。

九、不准吵架,打架。和睦相处。如有先动手者碰对方罚200元,还手者罚100元。一视同仁,不得有违。

十、平时必须勤洗衣服。保持衣服,帽子干净,否之我就为他买十件,让他天天换干净。

    以上几条,请各位职工必须遵守,按制度办事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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