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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十中学支部委员会分工及主要工作职责
发布日期:2016-01-22    发布人:

市十中学支部委员会分工及主要工作职责

 

  一、党支部书记:苏浩

  (1)负责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;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的决议、指示;研究安排支部工作,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。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全年工作计划。

   2)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、工作和学习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   3)检查落实支部的工作计划、决议的执行情况,按时向支部委员会、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。

   4)经常同行政负责同志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,交流情况,支持工作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。

5)抓好支委会和学校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,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、中心组学习,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。 

 

  二、党支部组织委员:余雯静

  (1)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,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。适时做好支委会换届改选、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。

  2)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,协助宣传委员、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;收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,及时向支委会提出。

  3)做好组织发展党员工作,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,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、教育,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,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;协助书记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、转正手续。

  4)做好党员档案管理,接转组织关系,收缴党费,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;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。

 

  三、党支部宣传委员:许迎华

  (1)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,结合学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,提出宣传教育设想和意见。

    2)组织党员学习系列讲话,学习党章党规、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。组织党课学习,积极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    3)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,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

4)推动学校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。

 

  四、纪检委员:苏浩(兼)

  (1)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、党风党纪的教育。

    2)研究学校党员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,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。

    3)经常了解并向支委会和上级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状况。

    4)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。受理党员的申诉,并及时向支委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。

5)对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,帮助他们改正错误。

五、统战委员:潘文光

1)对党派组织保持定期联系,主动关心、指导党派建设和组织发展。

2)主动对党派同志开展思想交流,引导和帮助党派同志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。

3)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调动、凝聚学校各民主党派形成工作合力。

 

  六、青联委员:吴海霞

    1)围绕党的中心工作,指导教工团开展各项活动。

    2)定期分析学校青年教师的思想特点和实际需要,组织开展学习、文娱、体育活动。

    3)主动和教工团的青年结对,抓好学校青年教工团员的思想、作风建设。

    4)推荐希望入党的优秀的团员青年,为今后党的组织发展提供后备人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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