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第十中学
校级骨干岗位说明书
一、任职条件
【基本条件】
1. 现已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资格,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。
2. 有良好师德修养,教育思想端正,关心爱护学生,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。
3. 善于学习,敬业爱岗,团结协作,严于律己。
4. 任职期间应完成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、工作量。5. 现任学科或工作须与申报学科职务相一致。
6. 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或具备此能力。
【具体条件】
1. 具有国家教育部、市教委所规定的学历;任中级及以上岗位须满三年以上。
2. 能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且教学业绩优良。
3. 任期内有两次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(研究课),评价良好。
4. 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荣获校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。
5. 积极参与教科研任务,或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和所从事的工作的小结,校级及以上范围交流,并有好评。
6. 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各级各类公共课(研究课)等工作。
二、工作任务及职责
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,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。严格遵守《教师日常行为规范》和《上海市教师师德规范标准》。认知市、区教育改革中的核心理念,尊生爱生,为人师表。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思想和理论,强化素质教育的责任感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认同学校文化和办学理念,自觉行动实践。
1. 努力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,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实学科专业知识功底。
2. 熟知教材和课程标准,立足市十学情,学习和提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设计能力。
3. 实践四十分钟课堂教学好的方法,做市十“温馨课堂,活化教学”建设的参与者。
4. 采用一定的教学手段,包括用于学科辅助教学的多媒体技术,提高课堂教学效果。
5. 注意课后教学行为改进,实践帮助学生将课堂所学知识和技能加以巩固的好方法。
6. 明确学业考评的基本方法,在监测反馈的基础上做出较为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分析。
7. 贯彻学校“做最好的自己”办学理念,努力参与校本课程建设,提高课程执行力。
8. 明确岗位职责,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严格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,保证职责落实。
三、工作要求及标准
任职期间,师德修养良好,关爱学生,敬业爱岗,乐于他人合作,严以律己,始终自觉履行相对应的市十教师岗位工作任务及职责要求,较好完成学校赋予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执行学校岗位聘任制度。
1. 学科总结:2篇在校级以上范围交流的学科总结,并有好评。
2. 科研课题:1项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立项研究或1项学校课题获评比三等奖及以上。
3. 教学研讨:2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(研究课),评价优良,教学反思良好。
4. 听课评课:12节/学期(听本学科教师课不少于4节),1次/学期组内说课。
5. 专业活动:积极参与各级各类专业发展活动,不无故缺席,记录详实。
6. 校本课程:结合自身的特长、兴趣和知识水平,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工作。
7. 分层辅导:指导智优生,发展他们的学科特长;关爱学困生,加强课后辅导。
8. 教育能力:能担任班主任工作,班级学风和班风良好。
9. 作业布置:按规定量布置,收发及时,须有学生错误订正。
10.教学质量:所任班级学科的测试成绩应位于区内相应位置及以上水平。